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关于社保缓缴政策,四部门有新通知→!

关于社保缓缴政策,四部门有新通知→

时间:2025-07-07 13:02:12 来源:上慢下暴网 作者:热点 阅读:114次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关于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社保通知》要求,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缓缴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有新财政部办公厅、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关于通知。

通知提出,社保自2022年9月起,缓缴各省、政策自治区、部门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有新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通知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关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问题。

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特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政策“应知尽知”。通过适时发布缓缴数据信息、采访报道企业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政策实施效果宣传。

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对接,分类做好服务保障。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 戴尔2023财年第三财季经营净利润大缩水
  • 招商银行最新出手 限售多家基金公司产品!业绩不好遭淘汰?股东层面有风险?
  • 星展:首予保诚买入评级 目标价165港元
  • 沪指涨0.28%日线两连阳
  • 押注新能源的副作用?汇添富优选回报基金单日跌9%,比股票都惨
  • 招商银行最新出手 限售多家基金公司产品!业绩不好遭淘汰?股东层面有风险?
  • 广发宏观:美国1月通胀数据公布后金融市场波动有限
  • 金龙羽股价6天5涨停 深交所关注是否“蹭热点”炒作
推荐内容
  • 成都、攀枝花公积金一体化 异地购房可回缴存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 财经早报:A股增量资金线索已现 光伏胶膜赛道被带火(附股)
  • 多举措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美银证券:重申华虹半导体买入评级 目标价升至40港元
  • 盛大金禧“爆雷”超190亿 在职销售主管自述贷款冲业绩被套超百万
  • 百万年薪抢人,这个岗位彻底被ChatGPT带火了!